為更好地滿足群眾需求,衡水市公安局經研究,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,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的辦理權限由縣市區公安(分)局下放到派出所,方便群眾辦證辦事,兌現“讓網絡多跑路,讓群眾少跑路”的服務承諾。
大多數群眾在補辦身份證后,因急需用證通常會同時辦理一張有效期為三個月的臨時身份證。以前辦理臨時身份證,須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領取申請表再到縣市區公安(分)局戶政科辦理并領取,這讓不在城區居住的群眾增加了辦事時間和成本。衡水市公安局經多方協調,決定將臨時居民身份證制作和發放權限下放到派出所。2016年1月1日起,居民只需攜帶戶口簿到轄區派出所提出申請,就可以在派出所當場辦理臨時身份證,無需再到縣市區公安(分)局戶政科辦理。
來源:河北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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